農委會公告臺南市為辦理高接梨穗、梅等作物。
108年1-2月旱災等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
受災農民應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,
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「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」,
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,
檢具「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」及「農業天然災害
低利貸款申請暨計劃書」,向農(漁)會信用部提出申請。
另上揭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,
可依「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要點」
規定,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,檢具相關文件
申貸復耕、復建所需資金,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
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率0.585%計算
(目前貸款利率為年息1.68%),嗣後隨中華郵政股份
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。